报销签字权限及流程


 

(一)借款及日常报销

1.金额10000元以下:由借款人→部门(项目)负责人→分管院领导签字。

2.金额10000元(含10000元)以上:由借款人→部门(项目)负责人→分管院领导→财务处负责人→院长签字。

(二)差旅费、公务接待费报销

出差人(经办人)→部门(项目)负责人→分管院领导→财务处负责人→院长签字

(三)领取各项人员费用

经办人→部门(项目)负责人→分管院领导→财务处负责人院长签字

(四)领取学生勤工助学劳务、奖助学金、退费

经办人→部门(项目)负责人→分管院领导→财务处负责人院长签字

(五)部门办公费报销

1、金额1000元以下:由经办人→部门负责人签字

2、金额1000元(含1000元)以上至10000元以下:由经办人→部门(项目)负责人→分管院领导签字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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